关于博士生资格认定通知(2)
发布日期:
2015-11-09 来源:
yjsjy 
1936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经济学院[2015]07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2015秋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评组小组:杨柳勇 王维安 蒋岳祥 黄燕君 邹小芃
答辩学生:王烨敏 楼俊 刘维迪
答辩时间:2015年11月10日(周二)晚上6:30。
答辩地点:玉泉校区经济学院501室。
请评审老师与参加答辩的学生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谢谢!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20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