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生资格认定的通知(4)
发布日期:
2015-11-17 来源:
yjsjy 
2157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经济学院[2015]07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2015秋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评组小组:陈菲琼 王志凯 方红生 杨晓兰 朱燕建
答辩学生:陈珧
答辩时间:2015年11月26日(周四)下午3:40。
答辩地点:紫金港西2-101室
请评审老师与参加答辩的学生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谢谢!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201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