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教师申请2019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确认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 2018-05-28 来源:yjs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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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教师申请2019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通知》和《社科学部关于教师初次申请2019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补充通知》、《社科学部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确认工作程序》、《社科学部关于教师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确认工作程序》的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网上申请步骤
1.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由教师本人上网提出申请。其申请材料(科研成果、学生数、开设课程等相关数据,可在相关页面点击“数据导入”,直接从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导入,数据不全请自行添加)。
2.因学校人事处在2016年职务评审时不再确认研究生招生资格,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出申请,相关学院及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85号文件要求完成初次申请确认程序。
二、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须递交的材料
请6月6号前完成以下事项。
1.网上申请后打印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签名后交研究生科。
2.申请者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兼职或兼任教师还须附上聘书、聘任协议书)交研究生科。
3.申请者将研究生招生资格简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或附件4)发送至flh@zju.edu.cn。
三、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
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由学院研究生科统一批量申请归档;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需按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步骤进行申请、审核和确认。
四、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
1. 4月20日~5月30日:系统开放,教师网上申请。
2. 6月6号前:交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发送招生资格简况汇总表电子版。
3. 6月16日前:学院、学科完成初审工作。
4. 6月28日前:学部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完成审核工作。
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