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29 来源:yjs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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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研究所,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从2019年开始,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在论文评审之前需进行预答辩,即每年的2月、5月、8月和10月20日之前完成预答辩。结合本学期校历安排等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夏季毕业的学位申请者的预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2019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硕士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和同等学历学生)都必须通过此次预答辩。 2.预答辩由导师所在的系、所组织,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1月26号前完成预答辩。 3.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能参加预答辩。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提前1周向预答辩委员会递交《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1)及相应数量的纸质版预答辩学位论文。 4.预答辩结束后1周内,申请人应将预答辩委员会意见输入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将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的《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存档;在下学期正式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具体时间届时见学院网上通知),将导师签署意见的《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附件2)连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存档。 特此通知,盼相互转告。 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