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秋季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04 来源:yjsjy 4214

各系、研究所,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从2019年开始,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在论文评审之前需进行预答辩。结合本学期校历安排等实际情况,现就拟于2019年秋季毕业的学位申请者的预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2019年秋季申请学位的硕士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和同等学历学生)都必须通过此次预答辩。

2. 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能参加预答辩。

3. 参加本次预答辩的同学需在取得导师同意后,于419日之前将自己的信息向研究生科报备。(全日制及同等学力学生联系高老师:0571-87951474;工程硕士学生联系阮老师:0571-87952270

4. 预答辩由导师所在的系、所组织,原则上要求在2019520日前完成预答辩。

5. 参加预答辩的学生,应提前1周向预答辩委员会递交相应数量的纸质版预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名单届时见学院网站通知)

6.预答辩时,学生需自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并交答辩委员会签字。

7. 预答辩结束后1周内,参加预答辩的学生应将答辩委员会意见输入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将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的《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存档

8. 在正式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具体时间届时见学院网上通知),将导师签署意见的《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附件2)连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存档。

 

  附件1 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附件2 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

  附件3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论文写作模板

  

                        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20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