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经济学院各本科生团支部:
2014-2015学年,我院各基层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深入贯彻学校“六高强校”战略,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生动实践,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水平,现开展2014-2015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以及的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具体如下:
(一)优秀团员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自觉做团员的表率。
2.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3.关心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组织观念强,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4.品行优良,关爱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志,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
(二)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3.担任团内职务,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半年。
(三)先进团支部
1. 团支部组织健全,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做到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平时工作记录,能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工作。
3.团支部委员以身作则,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勤恳工作,相互支持,协调默契;定期召开支委会,开展有创新、有特色、有教育意义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及“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
4.支部成员遵守团纪校纪,无违纪现象,没有团员受到各种纪律处分;团员能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参加率应达到90%以上;学风、班风良好,团员青年受到各级组织嘉奖较多。
三、评选要求
1.请各团支部务必做好民主评议活动,每位团员要参照《团章》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认真总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不记名投票,民主推荐2014-2015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分别填写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优秀团员(附件1)、优秀团干部推荐表(附件2),并各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学年总结工作,认真做好支部自评,自愿申报优秀团支部。填写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先进团支部推荐表(附件3),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3.校团委按照不超过各学院团员总数3%和2%的比例,分配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名额,请各支部根据团员实际情况,认真比对评选条件,推荐合适的团员参与评选。学院将根据推荐情况,综合考察参评材料及平时表现,进行差额评选。先进团支部按照学院团支部总数10%的比例推选,各团支部均可自行申报,学院将根据各团支部的参评材料及平时表现进行评选。
四、材料上报
请各团支部于2015年4月13日17:00前,将各类推荐表(附件1、2、3)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至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9或西溪校区北园17幢东二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ytw_zju@126.com(邮件请注明主题)。
联系人:洪光 88206011
附件:
共青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