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的通知

经济学院各支部、各实践团队:
今年暑期,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各学院(系)、学园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浙江大学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围绕“丝路新世界,青春中国梦”的实践主题,大力实施“一带一路”公益实践活动,深化开展“红色寻访”专项实践行动,全面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实践活动圆满结束。700余支实践小分队,8000余名大学生分赴全国各地及海外地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了一批主题鲜明、活动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实践项目,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扩大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浙江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考核评比细则(试行)》,决定对今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团队评选:
面向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实践团队。要求社会实践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显著实践成果;与实践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请所有立项团队根据社会实践实际开展情况上交上报材料(如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成果、照片、DV、剪报等),并认真填写上交《附件1:浙江大学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
其中,校级立项团队(重点和一般)需要认真完成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总结、新闻报道情况和相关图片等内容;若有DV、视频等其他多媒体材料,请一并收集上交。(若文件较大,请直接拷至丹阳连廊209洪老师处。)
学院将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评选,并确定推荐团队。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校团委将对推荐参评的团队通过公开答辩评选出“浙江大学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十佳团队”。
2.校级先进个人评选:
面向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要求全程参加某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等各项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实践结束后认真总结,撰写2000字左右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实践报告。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上交个人上报材料(如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成果、照片、DV、剪报等)进行推荐,并认真填写上交《附件2:浙江大学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学院将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并确定推荐先进个人参与校级评选。
3.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面向担任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要求亲自参加并指导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学生实践地具体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带领学生实践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效。在同等情况下,近几年内多次担任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经济学院教师上交上报材料(如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成果、照片、DV、剪报等),并填写上交《附件3:浙江大学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校级十佳指导教师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
4.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面向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本科生、研究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理论水平;格式参照《附件4: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及论文格式样本》。
请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上交。学院将根据论文质量进行推荐,后由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比,择优录用。
各类申报材料请对照评选要求和《附件5: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考评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做好总结材料。
二、上报要求
1.各社会实践团队队长请于9月18日17:00前上报本团队的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相关材料命名为【参评项目(如:校级先进个人)+团队名(或个人姓名)+专业班级】。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jytw_zju@126.com,纸质材料上交至丹阳连廊209洪老师处。
注:电子材料内含团队实践总结材料(论文、报告等)、个人总结、活动照片和其他多媒体材料等。每张照片均命名为“经济学院赴XX社会实践团+(照片内容描述)”。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经济学院2015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优申报+队伍名称】。
2.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经济学院分团委社会实践及素质拓展指导中心。
联系方式:洪老师 88206011
何同学 17816856395
附件3:浙江大学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经济学院团委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