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14 来源:xsyd 600

经济学院本科生:
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将按照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对需要认定或调整的学生进行审查,请老生(大四除外)于9月22日将之前在学园申请困难生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交至丹阳连廊209室。
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请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相应表格填写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于9月22日前将复印件交至丹阳连廊209室。
注: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88206011杨老师。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