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招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30 来源:xs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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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充实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06〕53号)和《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若干名,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开展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团建工作以及日常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及高年级本科生
二、招聘条件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真诚,正直,热情,友好,责任感、使命感、纪律性强;
3、热爱学生工作,学生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
三、报名方式
2、真诚,正直,热情,友好,责任感、使命感、纪律性强;
3、热爱学生工作,学生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者下载并填写《经济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申请表》(附件),电子表发送至wangx@zju.edu.cn,标题注明“***报名兼职辅导员”字样,纸质版交至玉泉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科308室田老师或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8室王老师;
2、 本次兼职辅导员的聘任周期为一个学年,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离任者,需要学园主管领导批准;
3、 兼职辅导员津贴按照实际具体工作量计算;
4、 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
5、 不明事宜请致电 88206021
2、 本次兼职辅导员的聘任周期为一个学年,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离任者,需要学园主管领导批准;
3、 兼职辅导员津贴按照实际具体工作量计算;
4、 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
5、 不明事宜请致电 88206021
联系人:王老师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