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评选的通知

经济学院各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鼓励先进,校团委开展全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评选活动,评出校级“示范团支部”50个左右,“百佳团支书”100名,并择优推荐参评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具体遴选条件如下: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4)广泛开展新媒体宣传,对活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事迹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活动影响,深化活动成效,同时积极向院级团委报送图文信息。
2.百佳团支书: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学院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择优推荐工作,鼓励各支部积极采取自荐的形式,填写附件中相关申报表,并将电子版于2015年10月21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hongguang@zju.edu.cn。
如有疑问,请联系:
洪老师 88206011
经济学院团委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