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批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1-03 来源:xsyd 713

经济学院本科生

2015-2016学年第二批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工作即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金额

1、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请按1000元、2000元两个档次进行申请。

2、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

三、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

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具体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相关条目执行,参见学生手册。

四、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11月15日之前将交到丹阳连廊209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到jyzizhu@126.com。注意:申请表已经更改,请使用新的申请表进行申请。

2 学院审核并汇总学生申请信息报送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3、学工部汇总名单并进行审核,确认名单后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项。

附件:《浙江大学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表》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