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院级团委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22 来源:xsyd 757

 

为深入贯彻“六高强校”战略,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党委发〔201317号文件),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育人功能,为优秀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平台,现开展2016-2017学年院级团委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选拔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院级团委副书记

二、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选拔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综合素质全面,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3.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4.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三、选拔程序:

1.自荐或各学生组织推荐候选人。

2.面试。经推荐或报名,组织面试,确定名单。

3.公示。通过、面试者,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团委下文批复任选。选聘的挂职团干部将担任学院团委副书记(挂职),任期一年。

四、报名方法

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至 wangx@zju.edu.cn,请在标题中注明“×××报名经济学院团委挂职团干部字样,纸质材料交至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8办公室王晓老师处或玉泉校区外经贸大楼308办公室田慧老师处,截止日期:927

五、培养工作

1.学院团委高度重视学生挂职团干部的锻炼与培养工作,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他们的相关情况,在挂职团干部挂职期满后要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将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2.校团委将统一组织对各院级团委挂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校团委在选拔校级学生挂职团干部时,曾担任过院级团委学生挂职团干部的予以优先考虑。

不明事宜请致电88206021王老师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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