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本科生2015-2016学年宏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07 来源:xsyd 1166

 

各位1314级本科生:

根据学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进度安排,从即日起开展宏信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名额

北京宏信公益基金会在我校出资设立,奖励金额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名额:5名。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

2.前一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有不及格记录者,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三、申报说明

1.根据经济学院奖学金评定要求,原则上每位学生至多获得一项外设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视为外设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2.竺奖、唐奖的校级评选最终结果尚未出来,允许候选人继续参评外设;若在外设评定之前竺奖唐奖出最终结果,获得竺奖唐奖则自动退出外设的竞争,若未获得竺奖唐奖则不影响外设的参评资格。

3.表格填写要求:表格填写一定要规范整洁,保持原格式不做调整。不可对表格做任何变动,严格遵守字数限制,超出规定字数者,无法显示,责任自负

4.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填写并于109日上午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jypjpy@126.com。邮件名为附件1如“【2013-张三】2015-2016学年经济学院宏信奖学金申请表”,文件名保持附件模式。

为避免13级学生跨校区递送不便,附件2纸质版无需打印

5.时间紧张,逾期不受,严格执行,敬请注意。

四、学院评审安排

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将根据附件1以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有疑问请咨询:吴老师,88206011

附件:

附件1【年级-姓名】2015-2016学年经济学院宏信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宏信奖学金申请表

 

经济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