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本科生2015-2016学年国奖评审工作的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08 来源:xsyd 1313

 

各位1314级本科生:

 

根据学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进度安排,从即日起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名额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经济学院名额:9名。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15-2016学年成绩预评为学业一等奖学金(公示2015-2016年经济学院本科生学业单项奖预评名单http://www.cec.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3510&object_id=186999),综合测评成绩为优秀,体育成绩合格及以上;

5.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申报说明

1.根据经济学院奖学金评定要求,原则上每位学生至多获得一项外设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视为外设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2.竺奖、唐奖的校级评选最终结果尚未出来,允许候选人继续参评国奖或外设(若符合国奖或外设参评条件);若在国奖或外设评定之前竺奖唐奖出最终结果,获得竺奖唐奖则自动退出国奖和外设的竞争,若未获得竺奖唐奖则不影响国奖或外设的参评资格。

3.对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言,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冲突,二者只能选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表格填写要求:表格填写一定要规范整洁,保持原格式不做调整,严格遵守字数限制,超出规定字数者,框定表格无法显示,责任自负。

5.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填写并于1012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jypjpy@126.com。邮件名为附件1如“【2013-张三】2015-2016学年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其他文件名保持附件模式。

附件2纸质版需要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6.逾期不受,严格执行,敬请注意。

四、学院评审安排

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面试答辩(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关注院网通知,同时,请保持手机通畅,方便接收面试通知或其他通知。对于递交申请但是不能参加答辩的同学(原则上是身在境外的同学;若身在境内,本人不参加答辩视为弃权),请务必委托代理人全权代理一切事宜(联系安排面试时间、代为参加面试以及补交纸质版表格等等),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在邮件中明确提供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和全权委托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有疑问请咨询:吴老师,88206011

附件:

附件1:【年级-姓名】2015-2016学年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年级-姓名】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国奖汇总表

 

经济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