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本科生院设泽润奖学金以及续评的通知

经济学院13、14、15级本科生: 为帮助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部分品学兼优,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此评选2015-2016学年本科生院设泽润奖学金,以及开展续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基本原则 本次为院级外设奖学金,与校设和外设奖学金可以兼得。 二、 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于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二)学习认真,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排名在当年专业的前15%;对资本市场有浓厚兴趣或特殊才能者可放宽到30%,但需要申请者在自荐书中进行阐述,并由学院及捐赠方面试决定。 (三)品行端正,生活俭朴,勤勉踏实,身心健康,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四)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优先考虑。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浙江大学泽润奖学金”评定办法》 三、申报流程: 1.2015—2016年所有校设奖助学金已经评定完毕,请申报者真实填写附件2:《【班级-姓名】2015-2016学年泽润奖学金申请表》,尤其注意填写表中已有奖助学金时,如有遗漏,视为不真实申报,同时填写附件3《浙江大学泽润奖学金申请表》 2.将附件2和附件3打包以“【班级-姓名】泽润奖学金”为邮件名,如“【金融1501班-张三】泽润奖学金”于11月4日(周五)下午16:00前发送至邮箱jypjpy@126.com, 暂不用递交纸质版,待初审之后,与捐赠方商定再另行通知。 3.表格填写要求:表格填写一定要规范整洁,保持原格式不做调整。严格遵守字数限制,超出规定字数者,框定表格无法显示,责任自负。 4.逾期不受,严格执行,敬请注意。 三、 特别提醒: 院设泽润奖学金允许2015级专业已预确认到经院的同学申报。 四、 续评工作: 另去年已获得泽润奖学金的同学如继续申请,填写附件4:《泽润奖学金年度小结表》即可,将附件4以“【班级-姓名】泽润续评”为邮件名,于11月4日(周五)下午16:00前发送至邮箱jypjpy@126.com, 有疑问请咨询:吴老师,88206011 附件: 附件2:《【班级-姓名】2015-2016学年泽润奖学金申请表》 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