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生离校的相关事宜

一、 档案材料上交
请于6月23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可参照附件一毕业生登记表模版进行填写,请各班班长务必统一收齐毕业登记表后交给班主任填写“院系鉴定”意见并签字)、体检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由团支书负责),由学院统一盖学校章,放入档案。请各班级选派2名同学,专项负责毕业生档案工作(确保7月离校前在校)。
二、 就业相关事宜(报到证领取说明)
1. 各类就业操作指南:
请于6月23日之前完成以下操作,注意正确填写档案寄送地址,不然将无法成功寄送档案,影响后续就业:
(1)网上签约完成的同学,请及时登录学校就业系统http://www.career.zju.edu.cn(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核对个人签约信息,具体位置在左侧导航栏中就业方案确认中的“报到证信息和档案信息”,并自行预览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要求是否一致(重点注意报到证抬头,一般为用人单位上级主管或单位),如有误,请与用人单位及时确认,并自行修改确认,“报到开始”和“报到结束”时间无需修改,“报到证备注”填写单位名称。具体流程详见:http://www.career.zju.edu.cn//news/144487018979739100.html。如审核无误,请在系统里点击确认签约信息。请签约的同学在6月25日前将纸质协议书(三方协议)交至外经贸楼315-2办公室,预计6月27-28日可领取报到证。
(2)出国(读研、读博)的同学,请将出国登记表(附件二)和offer复印件交到玉泉外经贸大楼315并登录就业中心网站填写并确认就业方案。具体流程如下: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在左侧“确认就业方案”模块按照出国(境)就业信息录入办法录入信息。
(3)国内深造的同学,请直接登录就业中心网站填写并确认就业方案。具体流程如下:
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在左侧“确认就业方案”模块按照国内攻读研究生就业信息录入办法录入信息。
(4)灵活就业的同学,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在左侧“确认就业方案”模块录入信息,并请将灵活就业表(附件三)交到玉泉外经贸大楼315。
注:前往北京、上海就业的同学,因户口审批需缓迁的毕业生,在安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并填写《户口缓迁申请表》。户口缓迁审核通过后,再申请办理离校手续。同时,因为落户问题暂时不开具报到证。待取得落户指标后,由同学自行到浙江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2. 第二批报到证:7月7号之前确认就业方案,7月11日可领取报到证。最后一批报到证截止8月16日。8月20日可领取报到证。
注:9月份毕业的同学待9月底打印报到证,但请8月16日之前完成签约。
三、 党员、团员组织关系
详见通知(http://www.cec.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3510&object_id=438718)
四、 户口转移
详见通知(http://www.cec.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3510&object_id=437987)
五、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1.毕业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进入“网上办事”->“学生事务”栏目,点击“本科生电子离校”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毕业生提交毕业离校申请,并查看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咨询电话:87951669);
2.毕业生到指定地点办理离校手续,部分单位在玉泉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安排如下,如有需要进行参考:
单位 校区 |
图书馆 |
学生公寓管理 服务中心 |
计划财务处 |
安全保卫处 |
玉泉校区 |
流通借阅大厅 (200室) |
下宿舍办理 |
外经贸楼103室会计核算中心玉泉分中心 |
玉泉校区保卫办7舍101 |
3.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打印离校手续单,交由本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后,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
4.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具体安排详见安全保卫处网站《关于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http://bwb.zju.edu.cn/2019/0611/c2707a1223848/page.htm)。
六、 托运行李
托运办理地点:3舍、4舍之间(顺丰快递公司、中国邮政、中国铁路)。现场提供包装箱袋。
办理时间:6月29日—7月1日,9:00—16:00。
负责人:侯占斌,联系电话:87952612、18958087918;刘磊(顺丰快递公司),联系电话:18069829082;孙炎(中国邮政),联系电话:13588896977;谢雅梅(中国铁路),联系电话:13675891501。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经费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归还或出具经费负责人的证明调整借款人姓名;学费、住宿费未缴清的登录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于6月22日前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3.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各学院(系)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毕业教育及安全教育,确保离校期间良好的教学秩序。
延期毕业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4.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的应届毕业生,个人行李自行保管或将行李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房间,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暑假期间一般不安排住宿,如确有需要,经导师和录取学院批准后可向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暑期住宿。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可与总务处联系行李存放事宜。
5.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党委组织部网站通知)。
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团组织的,请将团员证交由团支书,团支书带好证书统一到辅导员陶老师处办理。
6.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
7.所有毕业生无需到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现场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毕业生的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待遇于8月31日终止。
延期毕业的学生:统一由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续保,请相关学生在9月中旬前完成自助缴费(请务必关注研究生院、计财处、校医院网站缴费通知)。不愿续保的学生请于7月12日前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窗口办理退保手续。
8.详情请参见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http://www.zju.edu.cn/zhfw_tzgg/2019/0617/c4953a125544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