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馥莉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11-10 来源: 1423

为支持国家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奖励浙江大学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条件较差的在读学生,避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及健康,杭州娃哈哈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馥莉慈善基金”管委会捐款设立的“馥莉慈善基金”特通过浙江省慈善总会在浙江大学设立“馥莉助学金”。

现将2010-2011学年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浙江大学201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贫困,不能或不足以供给该学生在学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开支,且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资助;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3、学生为人正直、勤勉,个性开朗、乐于助人。

三、标准及名额:

1、“馥莉助学金” 资助金额为每位新生人民币4,000元整,硕士生7名。受助名额:经济学院1名。

2、“馥莉助学金”获得者在假期可到捐赠方的公司进行实习,经过学习,综合素质较好的受助生,如本人愿意,经企业考察,毕业后可直接吸收为捐赠方员工。

申请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 “馥莉慈善基金”助学登记表》(见附件一)提交研究生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一寸近照两张,于1115前交学院308办公室王晓老师处

同时附件1附件211月14电子版发至wangx@zju.edu.cn,邮件名“馥莉助学金申请-学号-专业-姓名”。

     2.申请人材料经研工部审核后,将报基金会审评,确定无异议后,届时名单将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真正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2.关注研究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额的总体平衡。

    3.该助学金可以与优秀奖学金兼得。

  

 

附件1:馥莉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大学-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