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人才金港”入港学生选拔条件
发布日期: 2010-04-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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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快建设以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为核心的金融城,提高陆家嘴金融城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企业吸引力,浦东新区陆家嘴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实施了“陆家嘴人才金港”计划。
“陆家嘴人才金港”计划中的人才公寓原则上仅面向与上海陆家嘴金融城人才发展中心签定了共建协议的高校,为有意愿来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内企业任职的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为了更有效的推动该计划的进程,招收符合陆家嘴金融城建设需要的金融类高端人才,特此拟订以下入港学生的具体选拔条件:
入住标准:
一、 在读或已获得经济学和管理学相关学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二、 已与陆家嘴金融城企业签定就业或实习协议,有就业意向的学生;
三、 通过人才金港的面试且成绩合格者。
此外,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在校社会实践方面有重大突出表现者,为校赢得荣誉的学生;校三好学生或有专业技能的学生。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可优先选拔。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经过学校相关部门推荐后,入选学生具备申请入住“陆家嘴人才金港”资格。各共建高校按照以上标准选拔在校学生,并于4月20日前向上海陆家嘴金融城人才发展中心提交名单,待中心确认后,由上海陆家嘴金融城人才发展中心、推荐高校和个人签定三方入住协议后方可入住金港。
上海陆家嘴金融城人才发展中心
高校发展部/国际合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