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浙江大学贫困研究生助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大学贫困研究生助学基金由各地校友及社会人士发起,目的是为了帮助浙江大学家庭贫困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成才报国。现将2008-2009学年研究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自筹经费并已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有其他引起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发生者可优先推荐;列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培养的非在职博士生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推荐。
2.热爱祖国,遵守校纪校规,品德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公益活动。
3.一等助学金获得者的成绩要求在专业前50%,二等助学金获得者的成绩要求在专业前70%。
4.申请者应无正式职业,且未在校外单位兼职。
5.各种助学金不可兼得,本学年已获3000元及以上奖学金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各类助学金资助人数、金额:
1.浚生助学金:浙江大学浚生贫困学生助学基金由香港和内地部分校友及社会人士发起,资助金额为研究生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本年度可申请人数为45人, 其中一等7人, 二等38人。
2.海西助学金:资助福建籍贫困研究生每人每年5000元,共4人(继续资助,今年不再增补)。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三);并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请同学将申报材料于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真正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2.关注学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额的总体平衡。
3.资助名单公布后一周内,获资助研究生应主动将本人相关信息填入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院研究生科负责确认审核。根据研究生助学金的来源,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各类助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二,各学院可根据分配名额按1:1.5比例推荐。
4.浚生助学金、海西助学金去年获得者,如无家庭经济改善、未获得三千元以上奖学者及各方面表现良好可继续资助,名单见附件一。受助者请提供一学年的总结和资助感言交研工部,用电子邮件发至邮箱:yangfh@zju.edu.cn。.联系电话0571-87952564,联系人: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