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有关2014年校内选聘研究生学历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07 来源:xs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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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完善辅导员选聘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以校内选聘的方式招录部分研究生学历辅导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15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
2、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
3、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热爱学生工作,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有专兼职辅导员、院级学生组织及以上负责人经历的优先;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选聘程序
2、学院(系)推荐:学院(系)要积极宣传动员,对提出申请的个人进行初选并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报送材料:由学院(系)负责填写《浙江大学辅导员选聘推荐表》的推荐意见部分,需经院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后,由学院(系)将表格于11月20日前报送到党委学工部(地点: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19,电子版表格直接发jljly@zju.edu.cn)。
4、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5、笔试与面试: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将于11月下旬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出拟录用建议人选并进行公示。
6、公示通过人选体检合格和报有关校领导批准后,按学校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各学院(系)只负责推荐本院系的学生,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2人的需明确排序),鼓励推荐优秀博士毕业生、有2+2辅导员工作经历者。
2、如推荐学院(系)有用人需求,各学院(系)推荐的人员录用后优先回到所推荐学院(系)工作。
3、此次辅导员选聘原则上计划招5人,具体人数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另行确定,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
五、学院推荐方法
请符合条件且有兴趣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版交到学院308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ayina@zju.edu.cn。学院将根据学工部的要求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推荐工作。
联系人:加依娜 87951474,jiayina@zju.edu.cn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