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守法、倡法——记2014级硕士生第一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

发布日期: 2014-12-10 来源:xsyd 744

   
    2014年11月28日,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4级硕士生第一团支部展开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团日活动的新一轮: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旁听经济案件的庭审。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倡议。其中,平等指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为了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这部分内容,并且实际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学院2014级硕士生第一团支部特别组织了一系列以“法治”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并积极展开了行动。
    28日当日上午8点半,本团支部的第一小分队会同国际商法班的留学生以及经济法班上的同学,共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了工商银行慈溪支行与海虹洁具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旁听活动。本案件涉及内容较为切合我们的专业知识领域,对于学生的法律意识与职业道德教育都具有较大意义。本次活动还得到了经济学院翁国民教授的支持,由翁教授带领大家有序进入法院,并安排大家与审判人员的交流沟通。
    为了能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庭审过程,省高院特别按照开庭的完整程序进行了案件审理,来为我们展现一次完整的庭审过程。并且,在庭后审判长和审判员特别空出了10分钟时间,一方面解答同学们在旁听过程中产生的疑问,一方面也向大家传递更多的法律知识。整个过程中同学们都表现地十分专注和积极,无论是庄严肃穆的法庭和一丝不苟的审判流程,还是轻松但丰富的庭后交流,都极大地加深了大家对于“平等”和“公正”的认识,也让大家对于法治社会有了更深的体会和更强烈的向往。而这正是我们本次团日活动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