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17-2018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补助工作
对于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604&object_id=17263)中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4.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活动和“三助”工作,原则上本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困难生。
5.孤儿、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应作为困难生优先申请。
1.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可向学院(系)申请困难补助。
申办材料:
(1)《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导师签名,一式两份)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
(3)本人对家庭情况的说明(需本人签名)
上述三份材料的纸质版上交至学院315李由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liyou@zj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学号-困难补助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17:00。
2.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系)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可在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17:00)前联系87953002,李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