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团内评奖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11 来源:xs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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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各团支部:
2017-2018学年我院各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水平,现开展2017-2018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浙江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条件。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以及的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各支部评选推荐校级先进的名额,按不超过各单位团员总数3%和2%的比例(排序),评选推荐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按不超过团支部总数10%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先进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1. 各团支部做好民主评议活动,每位团员要参照《团章》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认真总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不记名投票,民主推荐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分别填写附件并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2. 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总结工作,按照《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考评表(试行)》进行自评,各支部自愿申报并填写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先进团支部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3. 校团委按照不超过各学院团员总数3%和2%的比例,分配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名额,请各支部根据团员实际情况,认真比对评选条件,推荐合适的团员参与评选。学院将根据推荐情况,综合考察参评材料及平时表现,进行差额评选。先进团支部按照学院团支部总数10%的比例推选,各团支部均可自行申报,学院将根据各团支部的参评材料及平时表现进行评选。
四、材料汇总上报
请各团支部汇总材料于2018年4月18日17:00前将各类推荐表纸质版上交至外经贸大楼315(玉泉),电子版支部书记汇总后发送至 liyou@zju.edu.cn 。
经济学院团委
2018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