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第九次岗位聘任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18 来源:zzrs 959

各系,各研究所(中心),各科室、部门: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第九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本次岗位聘任的人员范围为:教师、管理、实验等在岗人员。参加岗位聘任的人员都要参加聘期考核。

学校的协议工资制及年薪制教师根据协议或合同进行考核,不参加岗位聘任。专职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参加岗位聘任,不考核;公派出国半年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可不参加岗位聘任。

二.考核期限

教学工作考核期限为20139月至201712月,科研工作考核期限为20131月至201712月。

三.考核要求

根据各类岗位的要求,实行分类考核,考核包括聘期考核、师德师风考核、教学考核等。

教师岗分别按照各类各级的职责和要求进行考核。管理岗、实验技术岗的考核工作按学院第九次岗位聘任方案要求进行。

四.考核与聘任

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将根据教师的业绩情况,对照各类各级岗位要求,结合各系的考核、测评意见,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五个档次,原则上优秀比例不高于30%,合格及以下比例为10%左右。

对聘期考核优秀的教师,将优先考虑上调岗位等级;对聘期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不得上调岗位等级各岗位津贴; 对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须下调岗位等级,甚至不予以聘任。对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教师,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岗位级别聘任;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岗或降低聘岗级别。不予聘岗的,聘岗津贴为零。

五.时间安排

 622前,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登录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系统(http://hrm.zju.edu.cn/  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岗位聘任-教职工操作手册.pdf),审核完善个人上一聘期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合作交流、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业绩情况;根据学校的时间接点完善更新浙江大学教师中英文主页(网址:http://person.zju.edu.cn/  )。

请各位老师在系统中填写完善业绩后提交。第九次岗位聘任的聘期为四年,即20181-202112月(但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学校批准的延聘期限。若合同关系解除,聘期协议自动失效。)。

628日前,各系完成教师考核测评工作。学院完成管理、实验技术岗人员考核测评工作。

630日前,学院对教师申报业绩进行公示,并组织申报B6及上调聘岗级别的教师进行述职。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教师聘期考核结果及B5-B13级名单;提出聘任为B3-B4级的教师建议名单,报学部审定;提出B1B2级建议名单及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聘岗等级建议,由学部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710日前,学院初步完成第九次岗位聘任,教师将导出的《浙江大学岗位聘任申报表》及个人业绩表,交由各系签署考核及聘岗建议意见后,统一返回学院审核归档。

六.特别说明

本次聘期考核工作与第九次岗位聘任工作结合进行,请按时据实填写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个人业绩表及一览表。

除学校允许或批准可不参加岗位聘任的人员外,其余应参加而未参加聘期考核的人员,其工资、福利按未聘岗相关政策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7951610,邮箱地址:yury@zju.edu.cn

 

附件:经济学院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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