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第九次岗位聘任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研究所(中心),各科室、部门: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第九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本次岗位聘任的人员范围为:教师、管理、实验等在岗人员。参加岗位聘任的人员都要参加聘期考核。 学校的协议工资制及年薪制教师根据协议或合同进行考核,不参加岗位聘任。专职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参加岗位聘任,不考核;公派出国半年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可不参加岗位聘任。 二.考核期限 教学工作考核期限为2013年9月至2017年12月,科研工作考核期限为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 三.考核要求 根据各类岗位的要求,实行分类考核,考核包括聘期考核、师德师风考核、教学考核等。 教师岗分别按照各类各级的职责和要求进行考核。管理岗、实验技术岗的考核工作按学院第九次岗位聘任方案要求进行。 四.考核与聘任 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将根据教师的业绩情况,对照各类各级岗位要求,结合各系的考核、测评意见,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五个档次,原则上优秀比例不高于30%,合格及以下比例为10%左右。 对聘期考核优秀的教师,将优先考虑上调岗位等级;对聘期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不得上调岗位等级各岗位津贴; 对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须下调岗位等级,甚至不予以聘任。对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教师,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岗位级别聘任;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岗或降低聘岗级别。不予聘岗的,聘岗津贴为零。 五.时间安排 6月22日前,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登录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系统(http://hrm.zju.edu.cn/ ,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岗位聘任-教职工操作手册.pdf),审核完善个人上一聘期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合作交流、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业绩情况;根据学校的时间接点完善更新浙江大学教师中英文主页(网址:http://person.zju.edu.cn/ )。 请各位老师在系统中填写完善业绩后提交。第九次岗位聘任的聘期为四年,即2018年1月-2021年12月(但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学校批准的延聘期限。若合同关系解除,聘期协议自动失效。)。 6月28日前,各系完成教师考核测评工作。学院完成管理、实验技术岗人员考核测评工作。 6月30日前,学院对教师申报业绩进行公示,并组织申报B6及上调聘岗级别的教师进行述职。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教师聘期考核结果及B5-B13级名单;提出聘任为B3-B4级的教师建议名单,报学部审定;提出B1、B2级建议名单及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聘岗等级建议,由学部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7月10日前,学院初步完成第九次岗位聘任,教师将导出的《浙江大学岗位聘任申报表》及个人业绩表,交由各系签署考核及聘岗建议意见后,统一返回学院审核归档。 六.特别说明 本次聘期考核工作与第九次岗位聘任工作结合进行,请按时据实填写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个人业绩表及一览表。 除学校允许或批准可不参加岗位聘任的人员外,其余应参加而未参加聘期考核的人员,其工资、福利按未聘岗相关政策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7951610,邮箱地址:yury@zju.edu.cn 。 经济学院 2018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