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R通知

【招标公告】2017年度金融学科发展课题

发布时间:2019-08-16 11:17:39 作者: 来源: 阅读:
AFR金融学科发展课题是由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简称AFR)每年立项并资助的常规课题。该类课题旨在提升金融学科的发展水平、立足于金融学前沿理论问题,重点支持金融学基础理论研究,由AFR学术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和课题管理。
AFR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2017年度共招标四项“AFR金融学科发展课题”,每项课题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其中两项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师定向申报,其余面向全省各高校的金融学科及与金融相关的其他学科教师和研究人员进行招标。根据AFR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2017年度AFR金融学科发展课题”只设研究方向(详见研究方向清单:附件1),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根据研究方向和自身研究专长,自拟具体课题题目展开研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课题申报表(附件2),提交给金融研究院。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课题组须按照《AFR课题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附件3)的规定进行课题管理。具体信息如下: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7625日。
2、课题申报材料递交方式:纸质版本一式八份,证明材料一份送达或邮寄至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外经贸楼238室),同时将课题申报表的电子版以word文本格式发送到hudiming1@126.com
3、原则上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AFR招标课题”(含金融学科发展课题、理事服务专项课题、区域金融重点课题),并最多作为团队成员申报另一项AFR招标课题。已获得AFR招标课题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AFR招标课题
42017年度AFR招标课题按照研究院内设课题进行管理,研究院不收取课题管理费用(申报书中无需列支管理费),课题组采用报销形式使用课题经费。因本年度此类课题经费来源为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因此课题经费使用必须遵守《AFR课题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及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要求。
52017年度AFR金融学科发展课题课题统一在20181231日前完成,一般不予延期。课题成果须公开发表一级及以上刊物一篇(以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外文学术刊物分类目录为准或可检索的SCISSCI收录论文)(详见附件四,附件五),或出版学术专著一本(专著出版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相关成果(含有效证明)的,不予结题。
6联系人:胡迪明 联系电话:0571-879533337手机:15967155549
 
附件一:研究方向清单
附件二:课题申请表
 
 
 
  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
  201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