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R通知

【招标公告】2017年度理事单位咨询服务专项课题

发布时间:2019-08-16 11:17:39 作者: 来源: 阅读:
AFR理事单位咨询服务专项课题是由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简称AFR)立足于为研究院的常务理事单位提供优质专业咨询服务,每年由研究院立项并资助的课题。此类课题由常务理事单位提出研究需求,金融研究院进行公开招标,由AFR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考察课题负责人及团队的相关研究经历和社会评价,并征求理事单位的意见,最终确定年度立项课题及相应的研究团队。
AFR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2017年度AFR拟设立三项AFR理事单位咨询服务专项课题,每项课题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具体研究需求见招标清单(附件1)。请有申报意向的课题负责人根据理事单位的研究需求和自身研究专长,按要求如实填写课题申报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给金融研究院。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将在征求理事单位意见后根据研究需求择优选择三项作为2017年度AFR理事单位咨询服务专项课题的立项课题,并按照《AFR课题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附件3)的要求进行课题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7625日。
2、课题申报材料递交方式:纸质版本一式八份(含证明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外经贸楼238室),同时将课题申报表的电子版以word文本格式发送到hudiming1@126.com
3、原则上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AFR招标课题”(含金融学科发展课题、理事服务专项课题、区域金融重点课题),并最多作为团队成员申报另一项AFR招标课题。已获得AFR招标课题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42017年度AFR招标课题按照研究院内设课题进行管理,研究院不收取课题管理费用(申报表中无需列支管理费用),课题组采用报销形式使用课题经费。因课题经费来源为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因此课题经费使用必须遵守《AFR课题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及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经费使用有关要求。
5、课题结题须经过理事单位认可以及通过AFR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课题评审会(专家费由课题组承担)。
6联系人:胡迪明联系电话:0571-87953337手机:15967155549
 
 
附件二:课题申请表
 
 
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
201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