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R通知

【招标公告】2017年度区域金融发展重点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6 11:17:40 作者: 来源: 阅读:
“AFR区域金融发展重点课题是由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简称AFR)每年立项并资助的常规课题。该类课题旨在围绕我省金融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优秀团队进行研究,最终为省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重大政策决策提供建议。“AFR区域金融发展重点课题由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研究需求,AFR面向国内外受理申报,并由AFR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经金融研究院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2017年度AFR拟公开招标两项“AFR区域金融发展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2017年度AFR区域金融发展重点课题只设研究方向及研究需求(详见申报清单:附件1),请有申报意向的课题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和自身研究专长,按要求如实填写课题申报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给金融研究院。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征求省金融办意见后择优立项。所有立项课题均以金融办相关处室为课题指导单位,要求课题组按照《AFR课题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附件3)的规定进行课题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7625日。
2、课题申报材料递交方式:纸质版本一式八份(含证明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外经贸楼238室),同时将课题申报表的电子版以word文本格式发送到hudiming1@126.com
3、原则上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AFR招标课题(含金融学科发展课题、理事服务专项课题、区域金融重点课题),并最多作为团队成员申报另一项AFR招标课题。已获得AFR招标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今年的AFR课题。
42017年度AFR招标课题按照研究院内设课题进行管理,研究院不收取课题管理费用,课题组采用报销形式使用课题经费。因课题经费来源为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因此课题经费使用必须遵守《AFR课题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及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经费使用有关要求。
5、课题组须在2017108日前向研究院提交成果初稿,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课题初步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再反馈给课题组充实完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和根据课题研究成果进行提炼的,供省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的咨询要报(3000字左右)。
6、课题结题须经过委托单位认可以及通过AFR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课题评审会(专家费由课题组承担)。
7、联系人:胡迪明,联系电话:0571-87953337手机:15967155549
 
 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
                                                    2017531